顛覆投資原則
過去兩年,作為硅谷最具影響力的風險投資公司之一,安德森-霍洛維茨(Andreessen Horowitz)基金已經徹底顛覆了創業公司投資的一貫原則。這家公司會直言不諱地告訴創業者,它對由創始人控制的創業公司更感興趣,理由是此類公司可以更好地抵制外界的干擾,集中精力從事創新產品的開發。
安德森-霍洛維茨旗下管理著27億美元的資金,投資了Facebook、Zynga、Groupon等當前硅谷最炙手可熱的企業。鑒于這種投資原則,安德森-霍洛維茨自然贏得了創業者的支持,杰森·戈德伯格(Jason Goldberg)就是其中之一。他是創意閃購網站Fab.com的聯合創始人兼CEO。去年12月,在安德森-霍洛維茨牽頭的一輪融資中,Fab.com募集資金4000萬美元。
然而,安德森-霍洛維茨的投資理念也在硅谷產生了爭議。在那里,許多年輕、閱歷較淺的創業者牢牢控制著他們快速成長的公司。眼下,風險投資人對這種投資模式相對滿意,畢竟他們因此賺得盆滿缽滿。但業內人士越來越擔心,創業公司CEO權力過大,一旦經營出現問題,投資者恐怕會面臨重大損失。
科技企業孵化器聯合創始人兼CEO克雷格·沃克(Craig Walker)表示,他覺得一位高管掌握過多的投票權不是正?,F象。他解釋說:“這也是企業建立董事會的原因,如果雙方攜手合作的話,可以實現雙贏。”
無奈放棄投票權
在風險投資行業發展早期,由于融資十分困難,創業者往往會放棄對公司的控制權,以換取他們的第一筆投資。例如,1957年電腦廠商Digital Equipment為了從早期風投公司American Research & Development那里獲得7萬美元風險投資以及3萬美元貸款,甘愿放棄70%的投票權。
20世紀90年代,由于互聯網迎來繁榮時代,加之市場流動資金充裕,創始人得以對創業公司有了更多的控制權,但在IPO(首次公開招股)以前,職業經理人往往會代替創始人擔任CEO管理公司。
目前,科技企業的創業者們表現得更為自信。Facebook今年5月上市時發行了兩類股票,讓創始人兼CEO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獲得了大約57%的投票權,即便他持股比例只有28%左右。社交游戲開發巨頭Zynga去年12月上市時發行了三類股票,而Groupon去年11月IPO時也發行了兩類股票。
雙重股權結構
當前這種潮流由谷歌(微博)開啟,它在2004年IPO以前采用了雙重股權結構。谷歌兩位聯合創始人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塞吉·布林(Sergey Brin)以及執行董事長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現在控制著近66%的投票權。上個月,谷歌又獲得股東大會批準,推出第三類股票——一種沒有投票權的股票。
根據美國佛羅里達大學商學院教授杰伊·李特(Jay R. Ritter)的分析,在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底之間實施IPO的所有科技企業中,大約14%上市時采用雙重股權結構,而1999年和2000年只有6.4%。
風險投資公司Menlo Ventures執行董事馬克·西格爾(Mark Siegel)表示,這種股權結構與市場的供需有關。他說,由于大量資金追逐熱門IPO交易,創業公司創始人在與風險投資公司的博弈中有了更多的籌碼。Menlo Ventures創建于1976年,旗下管理著超過40億美元資金。
西格爾指出,雖然這種做法可以讓創業者集中精力開發創新產品,同時又不必承受盈利的壓力,但天平向管理層傾斜得過大,一旦CEO做出什么決策,即便不利于公司發展,讓他們改變的難度會加大。他說:“這是企業設立董事會的原因,大多數人都希望管理層接受應有的監督。”
贏者通吃
風險投資日益成為一個“贏者通吃”的行業。根據新聞集團旗下研究機構Dow Jones VentureSource的數據,在2012年上半年,硅谷十大風投公司的融資額的比重達到69%。對于風投行業來說,投資像Facebook這樣的熱門公司意義非同尋常,因此,他們在爭奪這些炙手可熱的交易時也會面臨著壓力。
創始人在尋找新的投資時,會與風投公司討價還價,希望能獲得更多的控制權,讓對方的投資賦予公司更大的價值。安德森-霍洛維茨之所以能在2009年創立以后迅速躋身頂尖VC之列,部分原因就是在上述兩方面十分慷慨。安德森-霍洛維茨一般合伙人馬克安德森(Marc Andreessen)說:“我們鼓勵我們投資的所有企業在上市時采用雙重股權結構。”
安德森-霍洛維茨過去三年投資了156家科技企業。安德森表示,他習慣于以不同角度看待問題。他參與創建的網景和Opsware分別在1995年和2001年上市,兩家公司都采用單級股權結構。但由于激進對沖基金的崛起,以及賣空者的壓力和敵意收購的風險,安德森漸漸改變了主意。
他說:“今天,企業上市時不采用雙重股權結構是不安全的。”安德森-霍洛維茨的另一位創始人本·霍洛維茨(Ben Horowitz)說,當該公司在投資一家由創始人擔任CEO的科技企業時,“如果創始人的地位穩固,我感覺會更好。”
危害股東利益
雖然批評者往往也認同這種觀點,但他們也警告說雙重股權結構讓管理層在面對收購等重大問題時,恐怕會做出不利于股東的舉動,因為高層利益和投資者利益在此時恐怕并不能完美對等。全美第二大養老基金加州教師退休基金公司治理主管安妮·希恩(Anne Sheehan)表示:“事實證明,我們已經看到這種股權結構所帶來的損失。”
紅杉資本合伙人格雷格·麥卡杜(Greg McAdoo)指出,繼承權紛爭將是企業CEO和股東利益發生沖突的另一個領域。他說:“在更為傳統的資本結構中,投票權可以讓股東在面臨與管理層沖突時受到相當大的保護。雙重股權結構即便沒有完全消除對股東的這種保護,也會大大削弱。”
戈德伯格目前沒有掌握公司的控制權,但他目前正在與投資者協商獲取這種權利。Fab.com即將再次融資,戈德伯格說包括安德森-霍洛維茨在內的投資機構均贊成創建新的雙重股權結構,讓他在此輪融資結束以后掌控Fab.com,直至他辭去CEO一職。戈德伯格說:“我們已經與投資者達成協議,他們將支持我們創建雙重股權結構。”
仍需實踐檢驗
創始人無法要求投資機構做出這種妥協,除非他們的企業業績不俗。Fab.com就是一個典型例證,在上線運營的短短一年間,這家閃購網站的用戶接近500萬人,截至今年6月產品銷量達到180萬件,今年的銷售額有望突破1.4億美元。
但在安德森-霍洛維茨投資的企業當中,并未所有都希望創建雙重股權結構。在線存儲提供商Box Inc聯合創始人兼CEO亞倫·列維(Aaron Levie)表示,他雖然贊成這種股權結構,但不會是該公司上市時優先考慮。去年10月,Box Inc宣布從包括安德森-霍洛維茨在內的風投公司處融資8100萬美元。
列維認為雙重股權結構是不是一個好的創意,在業界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盡管從理論上講,創始人掌握企業控制權可以大大提升決策效率,可一旦他們決策失誤,投資者將面臨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列維說:“我認為,只有在實踐中不斷進行檢驗,才能看清楚這種股權結構的真實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