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于 2020 年底提出了一項新的立法,規定監管機構應如何加強對科技巨頭的監督。根據這項名為《數字服務法案》(DSA)的法規,監管機構可以對內容進行審查,以減少有害評論,并為人工智能的使用制定規則,這項法案于四個月前正式實施。
附歐盟周二公布的將受到《數字服務法案》更嚴格控制的公司名單:
阿里巴巴旗下的速賣通
亞馬遜商城
蘋果 App Store
Booking.com
谷歌 Play
谷歌地圖
谷歌購物
領英
Snapchat
TikTok
維基百科
YouTube
Zalando
必應
谷歌搜索
這些平臺現在有四個月的時間來遵守《數字服務法案》下的規則,這些規則包括向網民提供他們為什么會被推薦某些網站或其他細節的信息,并提供退出的可能性。
這些平臺上的所有廣告還必須標明是誰付錢的,并且帶有條款和條件的合同必須有一個“通俗易懂”的摘要,并使用它們運營所在國家 / 地區的不同語言。
如果不執行這些措施,可能會面臨高達公司全球營業額 6% 的罰款,最終可能導致暫時禁止在該地區運營。
歐洲監管機構此前已經警告過 Twitter 的首席執行官埃隆?馬斯克,他的公司面需要進行大量工作以遵守新規則。
歐盟內部市場專員蒂埃里?布雷頓(Thierry Breton)表示,這些公司“將不能表現得好像他們太大,而不在乎”。他周二在一份聲明中補充說:“對于 19 家非常大型的在線平臺和搜索引擎來說,倒計時開始了,它們必須完全遵守《數字服務法案》對它們施加的特殊義務。”
這是歐盟首次正式承認哪些公司將受到《數字服務法案》下更嚴格控制,但是未來可能會有更多公司被納入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