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訴稱,其系搜狐網站的所有人和經營者,“中國籃鏡頭”系搜狐體育下的自媒體公眾號,原告對該自媒體公眾號下的所有文章、圖片等均享有合法著作權。被告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經營的“今日頭條”網站未經原告允許,刊登原告“中國籃鏡頭”所推出《麥克克魯姆35分哈達迪26+15 北控主場險勝四川》、《胡金秋砍22+17領5人得分上雙 廣廈主場輕取福建》等多篇文章,且這些文章及圖片均明確注明了“搜狐體育獨家稿件嚴禁轉載”。
原告認為,被告全文刊登原告的原創作品,該行為對原告的著作權造成侵權,且數量眾多、侵權行為頻繁,給原告造成重大影響;且被告未經允許直接向用戶提供原告享有著作權的文章,吸引用戶進行點擊從而獲取巨大經濟利益,提高被告的知名度,給原告造成了較大經濟損失。故訴至法院,請求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著作權的行為;在其近日頭條APP首頁顯著位置,就其侵權行為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以及合理費用共計35元。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