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電子發票是指在購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以電子方式存儲的收付款憑證。上海電子發票應用試點范圍限于經市商務委確認的、在上海登記注冊并由市國稅局確認上線運行電子發票系統的電子商務企業,在其自營電子商務平臺向個人銷售商品時開具。待相關條件成熟后,其他注冊登記在上海的企業在銷售商品時也將可以開具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在財務會計、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具有同等效力。但與傳統紙質發票相比,電子發票具有實時性、交互性、低成本、易存儲等多方面優勢。
相關部門表示,上海試點電子發票符合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趨勢,通過先行先試,為全國推廣啟用電子發票積累工作經驗。同時,率先在電子商務企業中試點,符合本市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要求,可以加快實現在線交易的全程電子化,從而大幅降低電子商務企業運營成本、提高流通效率,與電子商務交易即時、快速、便捷的特點相適應。
電子發票還有助于實現“信息管稅”,開票數據實時上傳稅務機關,稅務機關可以及時掌握納稅人的開票情況,對開票數據、統計、分析等利用,加強稅收征管和發票管理,提高信息管稅水平。
據了解,電子發票試點后,個人消費者在試點企業的自營電子商務平臺上購買商品后,可根據需要選擇紙質或電子發票。如果選擇電子發票,應正確填寫手機號碼、電子郵箱等信息;在支付貨款、確認收貨后,系統將自動生成電子發票,并通過短信、郵件等方式發送提示信息,即可取得電子發票。電子發票按照稅務部門規定的統一樣式展現,并具有下載、打印等功能。此外,個人消費者在取得電子發票后,仍可通過電子商務平臺或電話聯系等方式要求試點企業換開紙質發票。
目前,稅務機關已統一制定電子發票的業務和技術標準,試點企業將通過市國稅局電子發票系統辦理電子發票開戶登記、在線生成、發票開具、數據傳輸等事項。28日起,市國稅網將提供電子發票查詢驗證服務,消費者有權拒收與網上發票信息查驗結果不相符的電子發票,并可撥打稅務熱線12366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