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發布的新聞公告說,只要便攜式電子設備不傳輸無線信號,即通常所說的處于飛行模式下,飛機乘客就可全程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但目前歐盟仍不允許飛機乘客隨意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子設備上網和通話,只有安裝了特殊通信系統的飛機才可為乘客提供上網和通話服務。
歐洲航空安全局媒體事務負責人10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采訪時說,規定中的便攜式電子設備是指手機、平板電腦、電子閱讀器、數字相機、筆記本電腦等,出臺這一規定經過了嚴格的安全論證,旨在適應人們隨時隨地使用電子設備的需要。此前有關規定不僅要求乘客使用便攜式電子設備時必須調至飛行模式,還要求乘客在飛機起降時關閉所有電子設備。
據介紹,這一規定只對歐盟各國的航空公司有效,歐盟各國的航空公司可根據這一規定制定自己的具體實施時間。此外,為適應信息化時代的需要,歐盟委員會還要求就乘客在飛機上有條件使用3G和4G網絡的安全性和可行性進行調研。
美國于10月31日出臺了允許飛機乘客在飛行模式下全程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