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5日消息吧:今天中午,“合肥發布”微信公眾號消息稱,依據《合肥市“提信心拼經濟”若干政策措施》第三條“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條款和細則,2023年2月4日-6月30日個人消費者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在合肥市注冊登記且符合相關標準的非營運性乘用車,并且在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的汽車銷售機構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達到5萬、10萬、20萬元的,分別給予每輛車1000元、3000元、5000元的財政補貼。
也就是說,買一輛10萬元的新能源車,能少花3000元,這還是在廠商價格之外的優惠。
消費者可通過市商務局網站、安徽省汽車經銷商商會公眾號、建行生活APP手機掃碼登錄線上小程序提交申報所需的真實完整材料。
執行時間為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線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3月15日至7月31日,逾期未申報視為自動放棄。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這次主要是針對“報廢或出售本人名下非營運性乘用車舊車并購買非營運性新能源乘用車新車的消費者。”
個人用戶申請補貼,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個人用戶報廢名下的乘用車(以下簡稱“舊車”),報廢日期須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間,報廢日期以《報廢機動車注銷證明》載明的注銷時間為準。
2.個人用戶出售名下的舊車,應當于2023年1月31日之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個人用戶出售名下的舊車,出售日期須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間,出售日期以《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
3.個人用戶購買新車,購買日期須在2023年2月4日至6月30日之間,購買日期以合肥市汽車銷售機構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載明的開票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