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08年底,騰訊QQ與彩虹QQ就曾在網絡上掀起“口水仗”,騰訊更是在當年11月27日起強制用戶卸載彩虹QQ。昨日從武漢江岸區法院獲悉,“騰訊QQ”告“彩虹QQ”侵權一案一審做出判決:開發“彩虹QQ”軟件的兩家上海公司共應賠償騰訊公司50萬元。目前該案仍在上訴期內。
騰訊直指彩虹“搭便車”
據了解,“彩虹QQ”的官方名稱為“彩虹顯IP軟件”,是針對騰訊QQ開發的一款軟件,主要功能在于改變騰訊QQ用戶上線時具有的隱身功能和顯示在線好友的IP地址及地理位置。此款軟件為上海虹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初開發,之后由上海我要網絡發展有限公司進行后期開發與運營,擁有龐大的QQ用戶群。
2009年初,騰訊公司將上述兩家公司與武漢小伙許某告上了江岸區法院。原告騰訊科技公司、騰訊計算機公司訴稱,彩虹QQ作為騰訊QQ的掛接程序,侵犯了騰訊QQ著作權下的修改權。為實現顯示IP等功能,引誘用戶下載、安裝,部分彩虹軟件版本還捆綁了商業插件或進行商業推廣,這種“搭便車”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兩家從事開發或經營的公司均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武漢某大學畢業生同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