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其實是三類信息組成的:點對點通訊、群聊天和公號信息。前兩者屬于用戶的私人信息,最后一類則屬于廣播類信息。公號信息其實很大一塊是“推送型”信息(比如很多自媒體賬號),而推送這種手法,時間長了信息多了,用戶會膩味。大量的推送信息掩蓋了用戶的私人信息,不是好的用戶體驗。
一方面,微信是注重于人際傳播式的社交,而不是注重于大眾傳播式的廣播;另一方面,微信公號的本意應該是一種公號主持者與訂戶之間的互動,這就意味著信息產生之初,是訂閱者發起的——這就是標準意義上的客服:消費者提出需求,公號回答。
在這種情況下,微信其實更容易將原本的溝通屬性延展成服務屬性。首先點對點的社交模式,使得微信很適合企業面向消費者提供客服之類的功能——但需要注意,不是營銷功能。企業和消費者的溝通,大部分情況下并不愿意公之于眾,特別是在有糾紛的時候。其次,當微信推出公眾平臺后,其單向傳輸為主兼具一定互動功能的特點,有一些企業可以拿來做公關宣傳,假如該企業有足夠的歷史和品牌故事可以講述的話。
所以,微信的重點是通訊系統。通訊不是廣播,通訊是用戶主動發起,廣播則是用戶被動接受。今天有不少自媒體賬號積累訂戶達到幾萬之眾,是一個不錯的開端。但要繼續利用好微信的資源,恐怕得多在“用戶發起”的維度上思考一下。無論是人工維護也好,技術維護也好,可能需要再投入一些。吸引到訂戶然后天天推送信息,在未來的微信生態中,可能是不太受鼓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