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 10 月,印度反壟斷監管機構“競爭委員會”(CCI)宣布對谷歌處以 93.6 億盧比的反壟斷罰款,原因是谷歌濫用其在應用商店市場的主導地位,推廣自家支付系統。
隨后,谷歌對印度 CCI 的該裁決提起上訴。今日,印度上訴法院 NCLAT 駁回了谷歌的上訴請求,并要求谷歌在 4 周內率先支付 10% 的罰款。NCLAT 還稱,下一次聽證會將于 4 月 17 日舉行。
根據 CCI 的說法,谷歌要求開發者使用其支付系統,用于購買付費應用,支付應用內購買,這種行為構成了不公平競爭,違反了相關法規。與此同時,谷歌沒有將自家應用程序(如 YouTube)納入其計費系統,相當于施加了歧視性條款和定價。
除了這一次的應用商店罰款,印度 CCI 去年 10 月還宣布對谷歌處以 133.8 億盧比(約合 1.6195 億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存在與 Android 移動設備相關的反競爭行為。上周,谷歌已將該案上訴到印度最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