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指出,對于從廈門出入境直達亞洲新開通的定期航線,單航程3500公里以內的,每班補貼6萬元;單航程在3500公里(含)以上不足4500公里的,每班補貼8萬元;單航程在4500公里(含)以上不足5500公里的,每班補貼10萬元;單航程在5500公里(含)以上的,每班補貼12萬元。單條航線年度補貼上限為1000萬元。
對于新開洲際定期航線,單航程在8000公里以內的,每班補貼82萬元;單航程在8000公里(含)以上不足10000公里的,每班補貼90萬元;單航程在10000公里(含)以上不足12000公里的,每班補貼98萬元;單航程在12000公里(含)以上的,每班補貼106萬元。航線運營年度補貼上限為1.1億元,自航線開通之日起補貼期限為3年。對此前開通的洲際航線補貼,按新開洲際航線補貼標準的50%計算,單條航線年度補貼上限3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