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議案已于今年7月獲得眾議院一個小組委員會的一致通過,它為汽車廠商提供了豁免權,允許其在不滿足現有汽車安全標準的情況下,第一年最多部署2.5萬輛無人駕駛汽車,3年后的上限增加到10萬輛。
包括通用汽車和Alphabet旗下Waymo在內的汽車和科技公司都在促使美國聯邦政府出臺新的法規,簡化無人駕駛技術的部署流程。與此同時,一些消費團體也希望獲得額外的保護。
這項議案將根據快速流程進行投票,不允許增補修正案。美國參議院也在起草類似的立法,但尚未推出議案。
“無人駕駛汽車可以提升我們交通系統的安全性和效率。要讓這項技術做好上路準備,需要政府的政策鼓勵企業繼續測試和開發。”眾議院多數黨領袖凱文·麥卡錫(Kevin McCarthy)在聲明中說,“這種模式是讓美國成為全世界最具創新力的國家的基石。”
汽車生產商聯盟在聲明中說:“國會可以讓無人駕駛汽車盡快上路,從而為美國人帶來許多福音。”
美國共和黨眾議員格雷格·瓦爾登(Greg Walden)和羅伯特·拉塔(Robert Latta)在聯合聲明中說:“投票將為在全美進行安全測試以及開發和部署無人駕駛汽車開辟一條道路。”
此事已經非常緊迫,因為美國2015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增加7.7%,創1966年以來的最大增幅。
汽車和科技公司認為,國會在年底前批準這項立法的機會很大。目前的法規禁止沒有人類控制的無人駕駛汽車上路,而汽車廠商也認為加州的法規提案過于嚴格。
這是首部旨在加快無人駕駛汽車的上市速度的聯邦立法提案,汽車廠商將因此向監管者提交安全評估報告,但不需要針對相關的先進技術獲得事先審批。
該提案的起草者最初希望允許汽車廠商和科技公司立刻就能每年銷售最多10萬輛汽車,但民主黨眾議員弗蘭克·帕羅尼(Frank PAllone)表示,應該設置一個過渡期,避免數以百萬的豁免汽車突然上路。
汽車廠商必須證明,獲得豁免資格的汽車至少與現有汽車具備同等的安全性。
根據眾議院的提案,各州仍然可以制定注冊、授權、責任、保險和安全調查規定,但不能設置無人駕駛汽車性能標準。
消費者保護團體則希望做出更多調整,包括讓美國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更快地獲得碰撞數據,并獲得更多資金來監管無人駕駛汽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