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銀川1月16日電 (方開燕、閻夢婕)“謝謝人民網,盼了兩年終于拿到了這筆錢,我太高興了,今晚可以回家睡個好覺。”1月5日,在人民網發布頭條稿件《寧夏永寧:農民工700余萬血汗錢拖欠兩年,兩級法院判付至今依然無著落》后的第8天,寧夏鴻洲勞務公司負責人冷傳兵從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由共合公司支付的7115465元支票,被拖欠工資的200余名農民工終于拿到自己的“血汗錢”,結束了歷時兩年的討薪之路。
200多人,700多萬欠薪,為何在兩年時間里一直沒有拿到錢?作為主管部門,永寧縣住建局是否起到了監管作用?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認定共合公司永寧分公司第十四項目部與共合公司永寧分公司存在掛靠行為,是否有過處罰?自治區多次召開相關會議要求清欠工資,為何沒有執行?記者帶著這些疑問,采訪了分管住建局的永寧縣副縣長楊鋒、縣住建局原局長王興寧,和縣住建局現任局長白崇東。
永寧縣副縣長楊鋒告訴記者,在2016年春節前,該案屬于涉法涉訴案件。嚴格意義上講,進入訴訟階段后,政府只有協助的職能,要以判決作為最后支付的依據,所以并沒有先行進行墊付。“但是勞動監察這一塊我們已全部清欠,去年給農民工支付了1.1億元工資。”楊鋒表示,2016年3月份,按照自治區人社廳和銀川市人社局的要求,永寧縣開始對農民工進行實名制登記,并實施一個農民工一張工資卡的措施,當月打錢;同時,人社部門和住建部門在監察中將欠薪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對外公布,限制這些企業今后在永寧縣的經營類活動和此后的招投標行為。
對于是否知道共合公司存在被掛靠行為,楊鋒表示,這應該是主管部門進行監督管理,縣政府并不知情。
記者電話采訪到永寧縣住建局局長白崇東,由于剛上任不到一周時間,該局長對具體細節并不太清楚,“我剛來這個單位,還在交接中,加上以前的工作沒有涉及過建筑行業,所以還需進一步的熟悉和學習。在隨后的工作中也會對建筑行業中的不法行為進行監察并依規處理。”白崇東說。
永寧縣住建局原局長王興寧告訴記者,2013年至2014年寧化中心村建設期間并不知道有掛靠行為,直到欠薪事件出來后才知道掛靠。“我們監察是一方面,還有一方面主要靠舉報,但是當時我在任的時候并沒有接到舉報。”對于“在中院的判決書下來后,作為主管部門,住建局是否在得知掛靠后第一時間進行了行政處罰”這個問題,王興寧表示,由于共合公司對永寧縣做出了不少貢獻,多次貼著錢為政府干工程,客觀上來說政府再進行處罰也不太合適,而且公司配合態度良好,所以迄今為止沒有做出任何處罰決定。在記者的追問下,王興寧向記者透露,掛靠、分包等情況的確很常見,一些外來的、過去沒有任何業績且清欠中配合程度不好的企業,永寧縣都已按規定作出處罰措施。
據悉,寧夏鴻洲勞務公司于2013年承包了寧夏共合公司永寧分公司第十四項目部承建的永寧縣李俊鎮寧化中心村部分建筑的勞務施工。2013年7月10日,勞務公司與承建公司簽訂勞務承包合同,2014年6月,勞務公司完成了全部施工。2015年3月10日,經雙方結算,被告共欠原告勞務人工費用10699302元,除去已支付的365萬元,仍有700余萬元未付。隨后,鴻洲勞務公司在經過上訴后,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均判決勞務公司勝訴,寧夏共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寧夏共合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永寧分公司對勞務費給付義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共合公司永寧分公司負責人楊浩說起這后來支付的七百余萬元也是一肚子苦水,“我們相當于給了兩份錢,之前就已和掛靠的個人王常青結清了工程款,但是這次又得掏這700余萬元的勞務費。”楊浩表示,這次的事情也反映出自己公司在管理方面的確存在漏洞,因為當時大的環境外加工程比較多,共合公司和其它建筑公司一樣選擇了被掛靠,一直沒有出過事的楊浩卻不知這一次“常規之舉”為今后埋下了“引線”。
1月5日,因為連帶清償責任,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從共合公司執行走了拖欠兩年之久的勞務費。“從這次事情上,公司已吸取教訓,2016年開始,我們徹底清理了各種‘項目部’,直接和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進行實名制登記,實行一月一結算,把工資打到農民工的銀行卡里。爭取把農民工和公司的損失都降到最低。”楊浩說。
“不管怎么樣,畢竟判決書已經下來了,我們還是先配合著把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了,畢竟他們也不容易,但是我們也不會就這么算了。” 楊浩表示,現在公司已經聯系了律師搜集證據,下一步就走訴訟的途徑,將王某某告上法庭,追回這部分多支付的款項。同時,他也提醒同行,不要為了一時的方便和疏忽,而纏上更多的麻煩。
“十四項目部”負責人王常青在接受采訪時卻表示,和共合公司的工程款并沒有完全結清,“好多賬我都不知道走到哪里了,也沒有給我說過,而且當初共合公司給了我幾套頂賬房,事情出來后現在已經全部收回。” 王常青說。
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周玉輝建議,農民工在遇到欠薪的情況時,應及時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或者走法律訴訟程序。近幾年,各級法院都很重視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可以快速有效地幫助農民工討要到工資。
記者手記:
臨近年關,農民工是否可以順利拿到工資是政府關心的頭等大事。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多次召開相關會議,高度重視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清欠。在共合公司和鴻洲勞務欠薪案件采訪中,記者感受到了“監管”的重要性。
作為人民政府,缺少對行業的監管,就不能及時將欠薪事件扼殺在萌芽中;
作為主管部門,沒有舉報便不去監察,就容易親手織出分包、轉包、掛靠等行為的“溫床”。將是否對縣里“做出貢獻”作為處罰與否的標準,執法過程中存在“雙標”,就會使百姓對政府的權威性產生懷疑;
作為一家企業,沒有約束分公司的行為,為了所謂的“管理費”,任意讓不具有相關資質的企業或個人打著自己的旗號招攬工程,并不加以嚴管,最后的結果只能是負有連帶責任,一起償還欠款,錢損失了不說,企業形象也大打折扣。
城市發展離不開農民工的勞動。我們能在溫暖的房間里看電視,在整齊寬闊的馬路上行走,在商場里購物,這一切的背后都有農民工為此所付出的努力。我們不能,也不應該讓為當地發展做出貢獻的農民工流汗又流淚。在期望各級政府與主管部門能夠時刻保持自己的初心,多為民辦好事,辦實事,我們也希望農民工及相關勞務公司,能夠擦亮眼睛,多留個心眼,多一些法律常識,通過簽訂勞務協議、了解承包單位資質、加大法律法規學習等方式,減少務工風險,勞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