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聲電子在仲裁公告中表示,其為原告,被告為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和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公告顯示,原告與被告因采購業務形成債權債務關系,被告對原告的應付款共計人民幣1102.04萬元、美金592.9萬元,并支付利息,合計人民幣暫為5174.4萬元。
目前,該仲裁案件已正式受理。截止至2017年1月5日,尚未正式開庭審理。
豪聲電子在仲裁公告中表示,原告與被告一樂視移動智能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告一)因采購業務形成債權債務關系,雙方于2016年11月16日簽訂合同編號為1138815 的《補充協議》(以下稱該協議),對于應付款項雙方確認:被告一對原告的應付款共計人民幣11,020,393.22元、美金5,929、259.14元,且自該協議生效(2016年11月16日)起按照百分之六的年利率向申請人支付利息。該協議約定就上述應付款項,將平均分為九期由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將于2016年12月11日向原告支付第一筆款項;該協議同時約定“如甲方(被告一)任意一期款項未按期支付的,則本協議項下的后續各期款項視為立即到期”。
現至今被告一未支付第一筆款項,按照約定,該協議項下所有款項于2016年12月11日已均到期,被告一應立即全部支付原告。
2016年11月16日被告二樂視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稱被告二)出具《擔保函》,就被告一依據該協議所承擔的全部應付未付款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該協議及《擔保函》均約定爭議提交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
現因協商未果,根據所約定的仲裁條款,豪聲電子于2017年1月3日向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申請仲裁。
TechWeb查詢豪聲電子官網發現,其生產的主要產品為手機及筆記本電聲器件,主要包括手機的受話器、喇叭、音腔等。
針對豪聲電子的仲裁公告,來自每日經濟新聞消息顯示,樂視表示暫無可回應內容。
2016年12月28日,樂視發布公告稱,樂視網正在引入戰略投資者,涉及交易規模預計超過100億元人民幣,在簽訂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后,相關各方仍需要進一步磋商以簽訂正式合作協議。股票自12月29日開市繼續停牌。2017年1月5日晚間,停牌中的樂視再發公告稱,仍在積極推進重大事項,相關事項尚存不確定性,公司股票繼續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