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消息:廣州發布《廣州市鼓勵支持個人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指引》,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并使用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車(含油電混動)給予綜合性補貼。
根據該指引,補貼對象為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廣州購買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車(以發票日期為準),并在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注冊登記的個人消費者。
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個人消費者,給予以下補貼: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含稅價(以下簡稱車輛價格)在10萬元(含)至15萬元,補貼10000元/臺;
車輛價格在15萬元(含)至20萬元,補貼8000元/臺;車輛價格在20萬元(含)以上,補貼6000元/臺。
補貼的車型主要是指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等的新能源汽車。
在廣州市新能源汽車地方補貼申領信息系統登記,并接入市新能源智能汽車大數據監測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