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商用標準或將二合一
燃氣灶具領域現行的能效標準有兩個,分別為適用于家用領域的GB30720-2014《家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以下簡稱家用燃氣灶能效標準)和適用于商用領域的GB30531-2014《商用燃氣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以下簡稱商用燃氣灶能效標準)。從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公示信息來看,此次修訂計劃將家用燃氣灶和商用燃氣灶兩大領域的能效標準合二為一,在現行能效標準的基礎上進行修訂整合,相關技術內容會納入燃氣灶能效標準中。這種整合也是對國務院《強制性標準整合精簡工作方案》要求的貫徹落實。
從現行標準的規定來看,家用燃氣灶能效標準適用于僅使用城市燃氣的單個燃燒器額定熱負荷不大于5.23kW的家用燃氣灶具;商用燃氣灶能效標準適用于以燃氣為能源的單個灶眼額定熱負荷不大于60kW的中餐燃氣炒菜灶、每個灶眼額定熱負荷不大于80kW且鍋的公稱直徑不小于600mm的炊用燃氣大鍋灶和額定熱負荷不大于80kW且蒸腔蒸汽壓力不大于500Pa(表壓)的燃氣蒸箱。當兩標合一后,燃氣灶能效標準的適用范圍是比較大的,將包含家用燃氣灶、商用燃氣灶兩大類產品,形成較大的產品跨度。
相比之前提出的熱水器能效標準整合,燃氣灶的能效標準整合更具可操作性。國內某知名燃氣具企業標準負責人告訴《電器》記者,家用燃氣灶和商用燃氣灶的產品差異是比較大的,但采用的能源相對統一,不像熱水器那樣橫跨電、燃氣、太陽能等多種能源,具備一定的整合基礎。“我認為,整合后的能效標準大概率會對家用產品和商用產品各自提出能效要求,完全整合不太現實,畢竟兩類產品的熱負荷相差太大了。”
現行標準存在較大的局限性
除了推動強制性標準精簡整合,此次修訂最大的動因在于家用燃氣灶和商用燃氣灶的現行能效標準都表現出較大的局限性。
以家用燃氣灶能效標準為例,自2014年修訂并發布后,家用燃氣灶能效標準在執行過程中存在較多問題,部分指標已經落后于行業發展情況,急需調整修訂。此次公布的立項修訂計劃顯示,根據家用燃氣灶能效備案數據,臺式灶的備案數據集中在能效2級(83.6%)和3級(11.5%),嵌入式灶的備案數據則集中在能效1級(65.6%)和2級(30.8%)。
據《電器》記者了解,主流品牌企業的家用燃氣灶產品普遍已經達到能效1級的要求,現行的能效等級形同虛設,不僅在消費者選購高能效產品的過程中不再具有指引作用,也無法引導行業繼續向更綠色更節能的方向發展。受訪企業負責人普遍認為,有必要提升家用燃氣灶的能效要求,在分級上將梯度重新拉開。
目前,家用燃氣灶已經列入重點用能產品設備名單。根據《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2年版)》,臺式、嵌入式、集成灶的能效“先進水平”,分別為熱效率達到68%、72%、66%,這遠高于現行家用燃氣灶能效標準的最高等級1級(66%、63%、59%)的要求。據企業人士預測,燃氣灶能效標準修訂可能會參考重點用能產品對于家用燃氣灶熱效率的設定(詳見表1),重新劃定能效等級,再次拉升行業的整體能效水平。
表1 《重點用能產品設備能效先進水平、節能水平和準入水平(2022年版)》對家用燃氣灶的要求
作為使用化石能源的耗能產品,制定科學合理的能效標準,不僅有利用提高家用燃氣灶這一終端用能產品能效水平,更有利于整個社會的節能減排和雙碳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