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電信條例》《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開展縱深推進 App 侵害用戶權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20〕164 號)文件部署,組織第三方檢測機構對部分屬地活躍移動 App 進行侵害用戶權益安全檢測,截止目前尚有 19 款 App 未完成整改,現予以社會公示。
內蒙古通信管理局表示,上述 App 應在 2023 年 2 月 24 日前完成整改落實工作,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該局將依法依規開展相關處置工作,具體措施包括組織 App 下架、停止 App 接入服務,以及將受到行政處罰的違規主體依法納入電信業務經營不良名單或失信名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