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社會上還產生不少“一刀切”“阻止競爭”的懷疑,有觀點認為,統一平臺的建設必然會扼殺原有的競爭活力,成了“看得見的手”對“看不見的手”的又一輪“招安”。然而,從剛剛出臺的通知內容來看,無論是信息共享,還是統一接入,基本屬于競爭平臺的搭建,我們沒有看到行政力量對市場的粗暴介入。更為重要的是,良好的市場秩序最終將保障消費者享有均等化出行服務的權利,為百姓出行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條件。
手機打車軟件的興盛,在拉近司機與乘客信息距離的同時,也產生了一些隱患。比如,軟件廠商之間的價格戰,雖然暫時給乘客帶來了實惠,但可能導致的寡頭壟斷,最終還將損害消費者權益。而各地甚至同一地區的信息平臺割裂,也不利于良性競爭的開展。
可見,這一新興市場中缺失的,恰恰是公平的規則和透明的監管。全國層面上的規范化管理,有利于企業競爭行為更加有序、更加成熟,從而降低交易成本,實現軟件企業、出租車司機、乘客三方主體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對于交通部發布的新規,打車軟件企業連稱利好。滴滴打車相關負責人趙思雯認為,新規體現了交通部門在政策制定、管理監督方面,確實是充分聽取了社會公眾和相關企業的意見,尊重技術和市場的發展規律。
趙思雯:是對于我們的這個大數據,手機對手機模式這種移動互聯網的技術創新的一種肯定。另一個,反映了政府把市場和政府的監管的邊界做了一個非常清晰的劃分。市場的歸市場,比如說我們這個技術上的一些調度權,政府是做它的監管,不影響我們的良性競爭和整個技術模式。
快的打車相關負責人葉耘認為,新規確立了打車軟件的合法地位,掃清了政策壁壘。
葉耘:這肯定了打車軟件對社會用戶甚至未來智能交通出行的價值和意義,尤其是其中提到的“平臺運轉不得影響手機召車軟件的正當功能及良性競爭”這一條對我們這個行業未來的發展是一個利好。另外,也體現了交通部門在政策制定管理監督方面確實是充分聽取社會公眾和相關企業的意見,尊重技術和市場發展規律的。
信息技術突飛猛進,也給監管者新的難題。就拿這次發布的通知來說,下一步如何落實到各地、各部門,如何因地制宜把好事辦好,如何恪守政府與市場的法治邊界,該放的放,該管的管好、管到位,仍然考驗著監管者的公心與魄力。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謝衛列就此事發表他的觀點和看法。
經濟之聲:《通知》出臺后,吸引各方媒體眼球的是打車軟件市場地位首次被肯定,通知從信息共享、終端軟件發放與使用、統一平臺管理、安全規范、價格監督等方面,全面規范了手機召車軟件市場,這會讓手機打車軟件企業在 “燒錢大戰”等惡性競爭中做出怎樣的改變?
謝衛列:實際上就如同開車加油后清零一樣,這些燒錢的打車軟件企業,可能要在兩方面做出調整。首先一點是社會化,如何在現有的創新模式上更新你的解決方案,延展自身的服務領域,比如說由單一的打車軟件向租車或者家政、餐飲、家電、快遞這些延展性的民生服務、社會化服務方面延展。第二點是如何進行市場化。一方面,順應目前的這種監管體系,比如說召車信息今后只向空車推送,還有機場、車站的管理細則等等。另一方面,這些打車軟件要重新調整心態,以市場化的眼光,以人為本來完善相應的預約、派車、監管服務以及評價體系。這些燒錢的打車軟件企業,應該沿著社會化和市場化這兩個方向進行調整。
經濟之聲:目前北京的統一電召平臺使用率較低。而手機官方軟件全部“淪陷”,電話叫車平臺也是很少人問津。登陸手機軟件下載平臺,主頁顯示排名前六位的打車軟件中前兩位是“滴滴”和“快的”,后4名昨天的訂單量都是0。基于這樣的現狀,這次《通知》提出的,把各類出租汽車電召需求信息通過統一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平臺運轉,是否能夠實現?
謝衛列:對這一點,我還是持一種謹慎的樂觀。我認為政府要做減法而不是做加法。涉及到民生領域,經常會出現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叫好不叫座”,第二種是“叫座不叫好”。好的政策有的時候得不到民間的積極響應,或者民間積極的一種社會經濟形態的發展,得不到政府的充分支持。
對于這種尷尬,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預防或者加以引導。首先是基于頂層設計角度。隨著智能交通和城市智慧化的發展,職能部門需要解決的就是面對未來城鎮化的監管,在交通出行方式上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不希望出現那種“既當裁判又當運動員”的情況。尤其是在引入民營資本進入市場的過程當中,如何改變目前這種所謂的“寡頭壟斷”,或者說既得利益集團在這方面的壟斷行為,是當務之急。另外,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作用,我們應該讓打車軟件充分市場化。
對于官方的這種所謂的統一平臺,我個人持一種謹慎的樂觀,因為它畢竟是在現有的監管體系上又加了一層緊箍咒,至于效果如何,有待于在地方具體推廣中進一步觀察,但政府部門的初衷應該是值得肯定的。
經濟之聲:更難能可貴的是這次的新規在監管問題上厘清了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給混亂的各地監管政策指明了方向。不過我們看到,由于各城市出租汽車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進度不一,召車軟件發展程度也不一樣,交通部運輸司副司長李志強表示,《通知》對統一接入的時間并沒有要求。時間表的不確定會不會導致執行不力的情況發生?
謝衛列:我對此持一種肯定態度,我認為恰恰由于沒有明確的時間表,沒有比較統一的力度,各地由于本身地區經濟的差異性和文化差異性的差別,造成這個政策很有可能會出現一種滯后。由于沒有推出一個明確的時間表,就會造成在各地推廣當中,為可能的既得利益集團采取相應的對策,留出了一定的空間。我急切呼吁政府職能部門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建立打車軟件服務體系的模式和機制,讓市場公開、公正和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