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國內汽、柴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調價生效時間為調價發布日24時。當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出現辦法規定的特殊情形時,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
1月13日是本計價周期的第八個工作日,調價窗口將在1月17日24時開啟。
根據《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規定,國內汽、柴油價格根據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變化每10個工作日調整一次,調價生效時間為調價發布日24時。當調價幅度低于每噸50元時,不作調整,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出現辦法規定的特殊情形時,可以暫停、延遲調價,或縮小調價幅度。
1月13日是本計價周期的第八個工作日,調價窗口將在1月17日24時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