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晚間,金路集團、君正集團等公司發布公告,下屬公司收到發改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至此,共有6家A股公司被處罰,累計金額超億元。
而這幾家公司之所以被處罰,原因在于“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了‘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
幾家公司建立價格的“攻守同盟”是在2016年。彼時,這些公司參加了“西北氯堿聯合體”會議,在會上討論協商PVC產品銷售價格,并通過微信群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達成了統一提高PVC產品銷售價格的壟斷協議。2016年5月份,這些公司在“聯合體領導交流”微信群中詢問相關氯堿企業PVC產品銷售價格,得到對方回復:出廠價5050元/噸。幾家公司隨即表示“價格可以”、“執行”等。
實際上,這幾家公司也嚴格執行了這個漲價同盟。
梳理公告的內容可知,在達成2016年5月份的壟斷協議后,鄂爾多斯君正公司將銷售給江蘇某公司的PVC單價從4980元/噸提高至5050元/噸,漲價70元;將銷售給河北某公司的PVC單價從5000元/噸提高至5050元/噸,漲價50元。鄂爾多斯君正公司以上調整后的銷售價格或漲價幅度與壟斷協議約定一致,嚴格執行了壟斷協議。
而且,在達成2016年7月份的壟斷協議后,有公司將銷售給上海某公司的PVC單價從5250 元/噸提高至5400元/噸,漲價150元;將銷售給安徽某公司的PVC單價從5525元/噸提高至5875元/噸,漲價350元。在達成2016年9月份的壟斷協議后,將銷售給山東某公司的PVC 單價從5650元/噸提高至5900元/噸,漲價250元,將銷售給河北某公司的PVC單價從5600 元/噸提高至5950元/噸,漲價350元。
此后,根據舉報,發改委依法于2017年對這些公司展開反壟斷調查,發改委認為,通過微信等電子通訊方式,與具有競爭關系的經營者討論商品價格信息并最終達成統一漲價的一致意見,屬于與具有競爭關系經營者達成價格壟斷協議的違法行為。
基于這些狀況,發改委對這些公司開出了相關產品銷售價格1%的罰單,根據公告計算,這6家公司共計被開出了約1.0354億元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