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繼8月24日被稱為網貸行業的《基本法》的《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出臺以后,第一個明確的監管指引,意味著監管層將從源頭上規范行業發展。
雖然尚未正式出臺,但是種種跡象表明,未來的P2P,再也不是“沒娘管”的行業,而是從出生的那一刻,就要完全符合監管。
新老平臺區分對待
把時間往回倒推3個月,在《辦法》出臺當天,銀監會發言人曾表示,將在近期內出臺資金存管、信息披露、備案登記的指引,《指引》發布被認為是行業合規進程實質性的一步。
雖然都要備案,但新老平臺的合規化路徑并不一致。根據《指引》要求,新設立的網貸平臺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后,應當于1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其中,備案登記需要九大部分材料,包括網貸平臺基本信息、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出資額、股權結構等,在業內人士眼中,這些材料并不復雜。
但對于老平臺來說,則要細分為將平臺分為合規類機構和整改類機構,整改類機構要先完成整改再備案,需要做的準備更多。
鑒于全國各省市都已經暫停金融類企業注冊,這份指引對現有平臺的現實意義就不言而喻:要拿到這張P2P入場券,就必須通過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 一位P2P平臺負責人表示,其實現有平臺或多或少都有不合規的地方,“《指引》對現有平臺的整改和自查將會有很大的促進作用。”
錢牛牛 CEO倪抒音則告訴《IT時報》記者:“《指引》不僅對新設機構進行嚴格監管,對正在經營的企業也明確了先整改、后備案,地方金融辦需信息公示和建立共享檔案等規定,這意味著國家對于網貸機構的準入標準和健康發展有了更為明確的合規路徑。”
《指引》提出,已設立的網貸平臺在申請登記備案前,需要到工商部門修改經營范圍,明確信息中介相關內容。這也為不知道怎么才能合規的平臺指了一條明路。盈燦咨詢研究員王海梅表示,根據《指引》和8月24日出臺的《辦法》,未來的平臺工作流程可簡單地概括為:工商登記并領取營業執照或進行工商經營范圍變更→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申請→持備案登記證明到地方通信管理局辦理相關的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與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協議,進行銀行資金存管→將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銀行資金存管等情況反饋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
管住源頭才有“活水”
一組來自網貸之家的數據顯示,2015年,P2P平臺新增數量為2451家,2016年平臺新增數量僅為744家(數據統計至2016年11月)。業內人士認為,規模萎縮與P2P行業的監管重拳不斷落下有關,“預計部分中小平臺將面臨清場出局,業務不合規的平臺可能就要面臨淘汰的命運,會在一定的程度上加速行業的洗牌。”王海梅認為。
對于P2P平臺來說,合規化的路徑已經一目了然。然而備案登記,僅僅只是P2P平臺合規的第一步,而且這一步也并不容易。
對于絕大部分已經運營的P2P平臺來說,都要先完成專項整治工作并得到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的認定之后才能進入備案流程。網貸之家CEO石鵬峰告訴《IT時報》記者,目前,各地專項整治工作比原先預計的都要推遲一定時間,尤其是對于P2P平臺特別多的地區,而完成整改認定作為備案的前提條件,且備案也才僅僅是合規落地的第一步,完成備案登記后, 平臺還需辦理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銀行資金存管業務、信息披露和項目限額。
“從大概率上會對12個月內完成《辦法》各類事項合規整改的進程造成影響,簡單來說,12個月肯定不夠將所有問題全部解決,只能盡可能爭取將主要問題合規落地完成。”石鵬峰表示。
對于新老平臺來說,《指引》都是從源頭上監管P2P的一把利劍。“《指引》的規定提高了新平臺的準入門檻,將違法犯罪在源頭上進行切斷,雖然不能夠保證在后續的企業經營不會出現問題,但相較于多年來互聯網金融低門檻、大批量涌入的亂象,可以說是監管在了源頭。”倪抒音告訴《IT時報》記者。
石鵬峰則認為,雖然《指引》的現實意義不小,但是執行也有兩大難點,一是要等待各地方根據此份指引制定更具體明確的地方備案方法,另一個則是工商部門對“實質體現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性質的經營范圍”的認定、開設和增加進行明確,“目前還沒有哪一份正式文件明確哪些經營范圍類型才算符合《辦法》要求的工商經營范圍。”
根據《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工作表,實施清理整頓、督查和評估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2017年3月底之前完成驗收和總結。“個人估計這份文件(《指引》)近期就會發到各地方,而后續各地方的相關監管部門可能還會有一個反應時間,如果能在農歷春節之前各地能夠正式啟動備案工作,已經是一個比較樂觀的預期了。” 石鵬峰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