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小彭新能源有限公司向廣州小鵬汽車科技公司發布了一封《致歉聲明》,其中指出:
山東小彭公司在明知“小鵬汽車”品牌以及相關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擅自在本公司生產、銷售的低速電動汽車上使用與廣州小鵬公司上述商標完全相同以及高度近似的侵權標識。
此外,小彭還將相關侵權標識使用在生產車間、辦公室、車輛生產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生產廠房外培、展會上。
與此同時,本公司將“小彭”作為企業字號登記注冊并在生產、銷售、展會中使月、以及將本公司生產的各款車型均命名為“小彭汽車”。
現小彭已經充分認識到上述行為侵犯了廣州小鵬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小彭汽車特此向廣州小鵬公司鄭重道歉,同時,鄭重承諾,將嚴格規范本公司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杜絕再次出現侵犯廣州小鵬公司及其關聯公司合法權益的任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