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此,滯留游客依據新的《旅游法》相關規定向提供火車票的攜程網方面來賠索,并當場獲賠,那么這些游客怎么會拿到和自己身份信息不符的火車票?攜程網在賣票的過程當中又是否存在著違法行為呢?
滯留游客稱,因國慶期間火車票難買,他們購買了攜程網的"國慶青島三日自由行"項目。主要就是看中了包含往返火車票,游客領取了紙質票后發現票面不是他們的 身份信息,結果在檢票時,整個旅行團近百人被檢票員攔了下來。攜程網相關負責人說,自從火車票實行實名制后,在五一、十一等旅游黃金周到來之前,一旦火車 票開賣,他們都會用準備好的身份信息買下大量車票。等客戶下訂單提交了個人信息之后,再退票用客戶的身份信息把票買回來。今年試了幾次,發現一退票就被別 人買走了,所以就直接過來檢票。對此,鐵路總公司信息播報員王華再次提醒,不論票從什么地方買的,票面信息一定要和自己的身份相符。
王華:全面嚴格執行車票的實名制,乘車人與所持的票與身份證件三者信息是一致的?,F在是國慶假期的出行高峰,我們還是提請大家要到正規的售票點買票。
最后攜程給的賠付是,取消行程的,在退全額訂單費基礎上,再按訂單費一倍賠償;繼續行程的,產生問題由攜程網負責協調解決,再每人賠償500元。律師岳屾山認為,攜程網囤票行為涉嫌倒賣火車票。
岳屾山:攜程網是通過使用他人的信息來囤積的票,像這種屯票的行為,如果說是用于獲利的話,也涉及到我國刑法當中的倒賣車票罪,雖然他沒有直接說把車票買下 來之后再加價倒賣,但是他本身的目的是服務于旅行的服務,倒賣車票罪的話,不光是個人可能會構成犯罪的主體,單位也可以構成犯罪主體,也就是說對單位的直 接責任人也是可以進行刑事處分的。
對于攜程用準備好的身份信息買下大量車票,岳屾山認為,這種囤票行為涉嫌冒用他人的身份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七條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岳屾山:之前很多人都會在攜程上進行訂票,個人信息、身份證號碼、登記地址等等這些信息都留有,他應該是在我的授權之后使用我的這些信息,他不能夠說你保留 之后再用我的信息去做一些其他的經營活動,我想應該是屬于一種非法的使用。我國的《身份證法》也明確規定說,像冒用他人身份證信息的話,情節嚴重的甚至是 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對于像旅行社的這種行為,工商部門追究他們相應的行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