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消息,保時捷中國相關負責人今天表示,1月29日銀川保時捷中心通過小程序上傳某輛新車信息時,價格輸入出現嚴重偏差,吸引了相當數量消費者的關注,銀川保時捷中心發現后第一時間下架了錯誤信息。
保時捷中國官網顯示,Panamera車型的售價為99.8萬元-250.1萬元。
根據日前相關報道,保時捷方工作人員曾回應稱:“保時捷小程序上架的車輛實際庫存為1臺,首單用戶購買成功后,后面下單的用戶會自動判定為無效訂單,48小時內退還訂金。銷售人員正在陸續與下訂的用戶溝通。”
由于此時引發的輿論巨大,銀川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稱已經注意到此事,正在加緊調查了解,目前已與公司取得聯系,省市兩級部門也在關注轄區市場監管局調查結果。
不過,此前有律師表示這個操作可以算是重大誤解,指的是一方當事人因自己的過錯導致對合同的內容等發生誤解而訂立了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總則編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第1款的規定,行為人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或者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價格、數量等產生錯誤認識,按照通常理解如果不發生該錯誤認識,行為人就不會作出相應意思表示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147條規定的重大誤解。
也就是說,如果12.4萬元的價格確實是標錯了,保時捷方面有權撤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