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NICE GROWTH LIMITED持有公司股份46.583.400股(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11.63%)。NICE GROWTH LIMITED計劃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或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等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合法方式減持公司股份合計不超過24.028.254股,即不超過公司總股本的6%。
公告顯示,減持期間: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方式進行減持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 15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且任意連續90日內通過證券交易所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公告稱,通過大宗交易等深圳證券交易所認可的合法方式進行減持的,減持期間為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3個交易日之后的六個月內。其中通過大宗交易方式減持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并且受讓方在受讓后六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受讓的股份。
NICE GROWTH LIMITED將根據自身情況、市場情況及公司股價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或部分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存在減持時間、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減持計劃未違反《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0號——股份變動管理》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