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opbox CEO德魯·休斯頓曾登上《福布斯》雜志封面,被稱為“下一個攪局者”。
導語:國外媒體周日刊文稱,以往當谷歌推出新產品時,擁有類似產品的硅谷創業公司往往會感到壓力巨大。但在近期谷歌推出Google Drive在線存儲服務時,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Dropbox甚至戲稱,該公司即將推出搜索引擎。
以下為文章全文:
4月24日,谷歌推出了備受期待的Google Drive服務,幫助用戶在線存儲文件,并在不同設備之間實現同步。然而,文件共享服務Dropbox CEO德魯·休斯頓(Drew Houston)隨后在Twitter上回應稱:“另一條新聞,Dropbox將推出搜索引擎。”
另一家云存儲服務提供商Box則于4月25日在曼哈頓舉行了聚會。該公司CEO阿隆·列維(Aaron Levie)等人在聚會上表現自如,似乎并未受到谷歌推出Google Drive消息的太大影響。
休斯頓和列維有實力保持自信。他們的公司吸引了硅谷最知名的投資人以及數千萬用戶。紅杉資本、Greylock Partners和U2樂隊主唱波諾(Bono)等投資者向Dropbox投資了2.57億美元,使該公司估值達到40億美元。而Box此前吸引了來自Draper Fisher Jurvetson和Andreessen Horowitz等公司的1.62億美元投資。
用戶必需的技術
Draper Fisher Jurvetson董事總經理約什·斯特恩(Josh Stein)表示:“與電話、網絡瀏覽器和電子郵件一樣,這是所有人都需要的技術,市場也沒有太多類似的產品。”
Box和Dropbox,以及微軟、亞馬遜和蘋果等大公司正在爭奪未來的計算市場。每一年,人們都會制作出更多的照片、視頻、Word文檔,以及其他文件。這些數據分布在手機、平板電腦、計算機和其他不同設備上。涉足這一領域的創業企業和大公司均希望成為掌握所有這些信息的中控臺。
文件共享服務FolderShare前首席技術官湯姆·克萊恩皮特(Tom Kleinpeter)表示:“所有這些公司都看到了未來的發展趨勢,即用戶設備將成為用戶獲取所有內容的入口。任何人如果擁有這些內容,那么將是巨大的優勢。”
FolderShare成立于2002年,已于2005年被微軟收購。該公司的發展表明,這一看似簡單的業務在發展過程中仍有許多問題需要解決。克萊恩皮特表示:“我們最大的錯誤之一在于讓人們隨心所欲地去做。”實際上,許多用戶缺乏同步的基本概念,即他們的計算機需要聯網才能傳輸文件。
Dropbox的易用性
Dropbox成立于2007年,該公司采用了相對簡單的做法。當用戶安裝桌面或移動應用時,該服務將會在應用安裝的設備上創建一個單獨的文件夾,即一個“dropbox”。任何存儲在這一文件夾中的文件都可以被同步至其他設備。
Dropbox會在所有設備以及服務器上都創建文件備份。這意味著用戶可以離線工作,并在聯網時進行同步。Dropbox的服務器來自亞馬遜。
克萊恩皮特也表示:“Dropbox非常聰明地采用了單文件夾的做法。”目前,該服務已有超過5000萬用戶,不過該公司并未披露付費服務的用戶數。
上周,Dropbox宣布與三星電子合作。未來,三星電子的Android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將預裝Dropbox應用。該公司此前還曾與HTC和索尼愛立信達成類似的合作協議。
Box瞄準企業市場
與Dropbox不同,Box并不是非常關注消費類市場。列維認為,在消費類市場與谷歌和微軟的競爭將會帶來價格戰。Box主要瞄準了辦公室中的企業用戶。
企業只需花費每名員工每月15美元,就可以讓員工在Box中存儲任何文件,無論是PPT演示稿、營銷活動的照片還是法律文檔。通過Box的工具,用戶可以選擇與指定的其他人合作編輯文檔。
在曼哈頓的聚會上,列維展示了“Box創新網絡”,即一系列建立在Box存儲和協作編輯服務之上的第三方應用。例如,當用戶在iPad上修改了一篇文檔時,可以直接連接至Box并將最終結果發送給同事或LinkedIn聯系人,而不必再使用電子郵件。
列維強調了Box的“后PC時代”功能。他認為,通過整合移動和桌面計算,Box最終能取代一些大公司開發的傳統商業軟件。列維表示,以往的一個說法是,你不會因為購買IBM的產品而被解雇,但“我們正在向新世界發展,在這個世界中你會因為購買IBM的產品而被解雇”。
拒絕收購
Dropbox和Box均拒絕了其他公司的收購提議。例如Citrix曾提出以超過5億美元的價格收購Box,但遭到拒絕。這兩家公司表示,希望保持獨立的地位,并為IPO(首次公開招股)做準備。
這樣的雄心壯志也使兩家創業公司必須提供比大公司更好的服務。目前,Dropbox提供2GB的免費存儲空間,少于谷歌的5GB和微軟的7GB。而谷歌和微軟收費服務的價格也更便宜。Dropbox和Box希望用戶不僅僅只關注存儲容量。Box目前強調對企業用戶具有吸引力的安全和協作功能,而Dropbox則突出服務的易用性。
Dropbox前高級軟件工程師湯姆·梅耶爾(Tom Meyer)表示:“Dropbox的一般哲學是,如果可以減少用戶做出的選擇,那么編寫額外的代碼是可以的。你并不希望用戶必須做出任何決定。”尤其是是否更換至其他服務的決定。